黄来生
《宣城历史文化研究》第期
三迁居址毓子孙
冯村建村于唐代咸通六年(),并以姓名村,至北宋时,始分三派,进而外拓,及至智派十八世时,人口猛增,并立六厅。至清代,人口鼎盛,不断迁徙,或在周边多建小村定居。
据《冯村志》记载:“唐咸通六年歙州刺史冯蘩(字子华)长孙冯延普(字可道,二世祖)路经火烧坦(白沙街),见此地山清水秀,遂率族定居。元延祐四年(),白沙街常罹兵难,亦因‘居地狭隘,不足以容,’十六世祖显孙公遂迁居麦园筑室,后在箬皮坑扩建房屋,定名冯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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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延普墓
《冯村志》的介绍使我想起了《孟母三迁》的故事。孟子的母亲因为儿子的成长环境而不惜三次动迁住处,给后人留下了极大地启发。冯氏亦不例外。为了冯氏后代子孙的瓜瓞繁盛,飞黄腾达,冯村的冯氏祖先对于居住地也是迁了又迁,一而再,再而三,不辞辛劳,举族数迁。从白沙街即火烧坦一迁麦园,再迁箬皮坑,无不匠心独具,为着宗族后代的繁荣强盛,百世安康。其从选址,搬迁,到定居成村的发展变化过程中,如空间的变化、布局的完善、建筑元素的增减、公共设施的配套等,一切都是在冯氏先人的观念指导下完成的。浓厚的人文底蕴就是这样逐渐累积起来的。
我们知道,在居住地即村落建设中,影响人们行为的个人心理因素包括社会需要、安全感、个人感、自我表现以及自我丰富诸方面。
社会需要指人们希望得到集体的温暖、友情、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交往、相互支持与社会地位、名望等等;
安全感即宗族子孙不会受到外部侵扰欺凌,身心俱安,没有恐惧和忧虑;
个人感与自我表现即是强调自然环境中自我存在的意识,通过个人的拼搏努力,创造、丰富和完善居住环境,使后代子孙能够有一个茁壮成长、发达旺盛的天人和谐的人居环境。
其赋予的文化象征意义及含金量的高与低,取决于冯氏先人的综合素养,所谓“人杰地灵”就是对族人在村落环境营造中之积极作用的充分肯定。
“君子所以爱乎山水者,其旨安在?丘园素养,所常处也;泉石笑傲,所常乐也;鱼樵隐逸,所常适也;猿鹤长鸣,所常亲也。
”(郭熙、郭思《林泉高致》)这就是冯氏先人赋予冯村的村落思想愿景。
如此我们便不难理解冯村人为什么至今犹爱此地的深厚文化内涵了,也便不难理解冯村历史上会有那么多的灿烂人文了。
冯氏祖先一迁火烧坦(白沙街),是爱其“山清水秀”,二迁麦园则是因为火烧坦(白沙街)“常罹兵难”且“居地狭隘,不足以容”,乃三迁箬皮坑,最终定居及至于今。这里面传递了三个方面的重要信息:
一是冯延普看中的始迁地火烧坦(白沙街)是一处宜人居住的好地方,山清水秀,风景佳丽,且旺子孙。为什么呢?因为冯氏迁居此地后,四百多年便枝繁叶茂,人满为患而感到这里居地狭隘,不足以容了。地狭人稠,住不下去了。即使没有元延祐期间的“常罹兵难”,也要考虑家族的搬迁问题了。当我在骄阳之下来到这个冯氏发端处时,登高一看,果然是一个好地方。会山之阳,冈峦交错,中有田畴,梯次有序;槐溪一注,汨汨而流;左右山峰,围合而来,前呼后拥,主仆分明。我不由得不赞叹冯氏先人卜居的智慧了。虽然数百年后由于兵燹和居地狭隘而不得不外迁麦园,但此地至今看来仍不失为是一处宜居之地。
二是从“居地狭隘,不足以容”来看,火烧坦(白沙街)对于冯氏一族的旺盛发达,居功甚伟。从唐懿宗咸通六年到元仁宗延祐四年前后四百多年时间内,冯氏十六代人发达到火烧坦(白沙街)居住不下,充分说明这个地方对于冯氏居住初期的人口繁育是非常有利的。按照现在冯村的建筑密度和居住人口平均推算,以火烧坦(白沙街)的大致面积,应该有四五百人口之众。另外,这里当时是通都之衢,因为“长罹兵难”,而不得不考虑村落的迁徙问题。
今天的浩寨就是白沙庙旧址
三是箬皮坑即现在的冯村在村落选址上显然更优于前两处地方。年,我国著名建筑大师郑孝燮实地考察了冯村以后,赋诗赞颂冯村“云横苍岭抱冯村,曲岸水街白屋群。秀色天成凝固乐,画游烟雨也销*。”足以说明冯氏先人当初选址箬皮坑的超群智慧了。冯村,在郑老先生的眼中,是一幅气韵生动的水墨画卷,让人玩味无穷穿村而过的槐溪水,潺潺作乐,槐溪两岸鳞次栉比的古民居,相依相偎。让人分不出是天然拱秀还是人杰地灵。
作为安徽省历史文化名村的古村落冯村,其山是冯村人的精神传承,水是冯村人的心灵流动。在这里,自然、人和建筑的完美结合,共同创造出不朽的村落生态和人文环境,展示出古冯村人与自然的和谐美,至今使人流连忘返,沉醉其中。我们不得不叹服冯氏先人的聪明智慧与正确的抉择。
冯村水街
冯村还是一个和睦之村。这是因为,旧时的徽州各地,每村皆聚族而居,不杂他姓。而冯村,则自明代以后,夹住不少他姓,并能数百年和谐相处。冯村的汪姓自明代中叶迁入后,人丁亦旺,后发一支于七磡山,至清代男丁达百余人,也建了支祠。清咸丰同治年间(-),太平军与清军不断鏖战,因而死于战乱和流离失所以至举家外迁的不计其数,人口锐减。至民国时期,为避壮丁、杂税、投亲入赘,流动择寓冯村的有汪、潘、曹、吕、王、胡、杨、余、李、张、唐、魏、程、黄等十四姓。至建国前,冯村还有户人,其中冯姓人,汪姓52人,其他姓氏66人。
农耕文明续千年
冯村全境岗峦围列,沟壑纵横,有一河十五溪,即槐水河与药库、石磡头、板木塘、塘坑、七磡岭下、七磡山、叶富坑、百叶坑、塘冲、田冲、大谷岭、饭罗岱、杨关坑、降头、黄胜坑等小溪。其地土壤为红壤性中层精骨淋石土,属黄砂土,可耕地均在海拔-米之间,山林均在米以上。年平均气温15.8℃,年降水量.3mm,无霜期约天,海拔高度适中,水源充沛,植被达95%。林木主要有松、杉、竹、板栗及枫小叶栎等。建村千余年来,传统经济一贯制,代代相延。其农业作物以水稻、小麦、玉米、油菜、豆类、薯类为主;丘陵坡地以植桑、茶、苎麻、竹类为主,村舍四周多种蔬菜、水果等;堨坝塘库,鱼虾成群,亦有家养者。
冯村耆老冯志坚、冯定一、冯耀章告诉我们,冯村旧时的传统经济历来以农业为主,其它各业有蚕桑、林牧副渔和工商业。农业一直沿袭古老的耕作制度,一年两熟,主要农作物为水稻、小麦、玉米、高梁、油料和豆类等,午秋交茬轮种,可谓“千年一贯制”,古老的农耕文明始终未有什么明显的改进,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农田施肥有石灰、人畜粪或沤制绿肥。亩产一般在三四百斤左右,边远山坞的冷水田只有一百多斤,人均占有粮食为三百来斤。
据年的统计,冯村土地总面积亩,其中山场亩,水田亩,水面43亩,旱地63亩,桑园亩。水田有畈田、梯田、,旱地有坡地、山地,分布于村庄四周。东有冯村干,南有饭罗岱、大谷岭、古塘源、田冲纹,北有降头、茶纹和南山上,西有塘川和七磡山,皆为梯田,分布村庄四周。水田以冯村干、北山和大柏三片为最优,计有多亩,一马平川,水利条件较好。其它小冲小坞,水利皆可,一般旱灾年景,尚能保收。最远的水田是降头和黄胜坑,距冯村约有四五华里羊肠小道,日照短,田块小,有的甚至一头牛都容不下,只能人工挖。尽管土地还算不差,但耕作不便,农本甚高,效益不好,只能半荒半种。
建国以前,土地皆为私有,可以自由买卖。宗祠有祠田,寺庙有寺田,凭借田租作修缮祠庙、上坟祭祖,进行族事、庙事活动的费用。明万历十六年()“五都清隐寺,有田亩,地28亩”。冯村冯氏一祠六厅皆有农田,亩数不清。民国26年()建造冯祠中进竣工时有记载:“共计支出银元.70元,其中两年租谷余款元”。民国36年()冯祠修谱时议定:“工作人员一律领膳不支薪,工酬待谱成进行叙功补赏,每人每月给食米45斤,菜金15.00元(国民政府纸币)”。这说明冯祠收取的租谷数量不在少数。
冯村有史以来迄至民国,除少数一些做手艺者之外,其余劳力均守待着几分薄田和古老的农耕制度,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一年两熟,午季油菜小麦,秋季水稻苞萝(玉米),传统老旧的种植方式,沿袭千年而不变。肥料不足,品种单调,耕制古老,产量很低那是自不待言的了。
冯村的农作物品种与绩溪境内他乡各村的也差不多,主要是水稻、小麦、油菜、苞萝(玉米)、薯类、豆类、花生、荞麦等,其中荞麦种植现已不见。此外,还有芝麻、高梁(绩溪人称糯稷)、葵花籽、甘蔗、烟草、棉花和菜蔬等,均系自种自食,很少上市销售。
水稻,冯村人种植的传统水稻品种有花谷、金棵银、铁杆籼、白谷等,糯稻有毛糯(圆糯)、长糯、草鞋糯(稻草编制草鞋,糯米酿酒极佳,但产量很低)。历史上曾经也从旌德更换一些“三溪早”之类品种来当地种植过。
小麦,传统的老品种有白头麦、红头麦和芒尖头麦几种,这种老品种耐瘠、抗病、稳产,但杆高易倒,亩产在一百至一百五十斤左右。
油菜,历来种植白菜型和芥菜型的地方土种。其特点是耐寒、耐瘠、早熟、但易发病、产量低,通常亩产只有六七十斤。
玉米,俗称苞萝。据绩溪县志记载:“清乾隆年间,由安庆人携种入境在大鄣山,开‘火子山’种植,后传遍县境。”冯村何时引进无考。历来皆有种植,数量不多。如遇干旱年景,水稻已临节气不能落种,即改种玉米。品种有黄、白二种,生长期80至天,多在旱地或“火子山”种植,刀耕火种,缺乏肥料,产量很低,一般只有百把斤。
薯类,即山芋,俗称藩芋。历来皆有种植。马铃薯,俗称洋芋头,建国后引种。毛芋头,有水芋和旱芋两种,水芋种于田角边,旱芋种于潮湿的旱地。
豆类,豆类品种繁多,有夏冬两季之分。夏播品种有黄豆、绿豆、赤豆、黑豆,作为菜食用的有豇豆、刀豆,兼有药用的白扁豆等。秋种越冬豆类有蚕豆和豌豆。
花生,历来多有种植,因系沙壤土种植,故质量颇佳,但产量亦不高。
荞麦,一直种到上个世纪中期、九十年代后逐渐减少种植,现已不见再种。
冯村的传统农业耕作方式均犁锄耖耙、刀斧萝筐、畚箕扁担等,数百年来,均无较大改进。耕作方式也是人挑肩扛,牛拉马驮,原始落后,田少人多,产量又低,故而“十不赡一”,如果田地山场少而又缺少劳动力的家庭,生活就较为困苦。
据《绩溪县志》载,清代冯村出现大、小买田制度。即客民垦植荒田,有永佃权,称“小买”。原业主收较少的租谷并纳税,称“大买”。或农户遭难需钱,将田权卖出一部分,保留佃权,或工商户的粮油酱坊,为保证农产原料,只买大部分田权,收取租谷(油菜籽)不买佃权。或旅外工商者,只买田权,不需经营,坐收租谷,赡养家中妇幼。某些宗祠亦如是。民国时期,县内形成大小买的土地所有制。小买主向大买主交较少的租谷,大买主纳税,双方只能转让自有部分权利,小买佃户3年不交租,大买主即营业,没收小买田权。
兔房
建国以前,养殖业一直是冯村自给自足自然经济的良好补充,每家每户都重视家畜家禽的饲养。主要有养牛、养猪、鸡鸭和鱼类。冯村农民对养牛十分精心,对牛的毛色、圈、蹄、齿、舌生得不正,视为不兆,宁可不养。且大多养黄牛,水牛少见,大都饲养浙江兰溪购进的羯牯牛。因此草口好、膘肥、体大力壮而深受冯村人喜爱。养猪则习惯圈养,建有猪栏,铺垫稻草、青草或秸杆,每头猪每年可积肥-公斤。饲料则多为瓜菜山芋藤、粗糠和杂粮剩饭涮锅水等,不够再扯些野菜添补。一般每年出栏2头,出售1头,春节宰杀1头,腌制腊肉,以备全年食用。
冯村境内水源较为丰富,十几条小溪流入槐溪河,河内鱼游虾戏。星罗棋布的山塘有40余口,均兼灌溉和养鱼功能。一般春养冬捕,种类有草鱼、青鱼、鲢鱼、鳙鱼(胖头)、扁鱼和鲫鱼等。河中野鱼还有石斑、白条、大头鲂、昂刺鱼、鲶鱼、老虎鱼、鳜鱼、鳗鱼以及鳝鱼、泥鳅等,边远的山溪源头处还有石鸡、娃娃鱼呢。
在养殖业中,蚕桑是冯村人很重要的行当。冯村养蚕业起于何时,无考。据《绩溪县志》载:“清末岭北地区初成生产规模”。胡适先生也说过还念家乡,桑园遍野的话。说明绩溪岭北地区的栽桑养蚕已有悠久历史。《冯氏族谱》记载:“民国十几年间,冯景江户植桑2万余株,产叶百余担,时称桑叶大王”。当时农民十分重视养蚕。但那时生产技术落后,年养一季(次),产量不高,价格不稳,蚕农效益不大,至建国前,已经奄奄一息了。
(作者系原绩溪县政协文史委主任,宣城市历史文化研究会理事)
制作:童达清
作者/来源:宣城历史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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