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进“承诺即入制”改革落地,海南采取更大力度的改革措施,不断拓展可由“优化准入服务”改为“实行告知承诺”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近日印发的《关于更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事项清单的通知》中,将27项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由“优化准入服务”改为“实行告知承诺”。目前,实行告知承诺事项已达87项。
这27项改革事项涉及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委宣传部、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统计局等9个部门。
海南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一些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由“优化准入服务”改为“实行告知承诺”,有利于降低企业市场准入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在改为“实行告知承诺”的同时,将采取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7项分别为:粮食收购许可;
游艺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含港、澳投资)设立审批;
设立健身气功站点审批;
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
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审批;
从事特定印刷品(商标、票据、保密印刷)印刷经营活动企业(不含外资企业)的设立、变更审批;
出版物零售单位(个体工商户除外)设立、变更审批;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批;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农作物种子、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蜂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肥料管理登记;
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
从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的企业审批;
水运工程监理企业甲级资质审批;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
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资质核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资质核定;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核准;
食品经营许可(除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外);
广告发布登记;
重要工业产品(除国家发证产品、危险化学品和涉及产业政策的产品外)生产许可证核发;
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资格认定。
来源:海南自由贸易港官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