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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江区行政服务中心
关于实行错时延时预约服务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五型政府”建设,完善政务服务机制,强化服务举措,提升服务效率,区行政服务中心及有关部门办事大厅将于年1月1日起,开展错时、延时和预约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行错时服务
试行“朝九晚五”工作制,即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正常工作日中午(12:00-13:30)实行轮流错时作息,综合受理窗口、各部门前台确保1组人员为服务对象提供正常服务。
二、实行延时服务
1.工作日中午延时服务。区不动产登记窗口、区房管局窗口、区税务局窗口、区财政局窗口、区市场监管局窗口、区公安局窗口、区交通局窗口、公章刊刻窗口在正常工作日中午12:00至13:30,安排工作人员(每类前台至少保证一名工作人员)提供政务服务。其他窗口办事实行预约制延时服务,由申请人或其代理人提前一个工作日电话预约或到相关窗口进行办事预约。
2.双休日及节假日延时服务。上述窗口在双休日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安排值班人员提供政务服务。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当天上午9:00至12:00安排值班人员提供政务服务。
3.乡镇便民中心、专业办事大厅延时服务。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区人社局的社保大厅、医保大厅、就业服务大厅;区税务局的纳税服务大厅;区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大厅;区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区供电服务大厅;区供水服务大厅;区公安局的出入境服务大厅、交通违章处理大厅、交警支队车管所业务大厅从年1月1日起在工作日中午、双休日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人员提供延时服务。(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当天上午安排工作人员提供延时服务。实行“朝九晚五”工作制的工作日中午12:00至13:30安排工作人员提供延时服务,未实行“朝九晚五”工作制的工作日中午12:00至14:30安排工作人员提供延时服务)。
三、实行预约服务
未实行延时服务的其他政务服务窗口实行预约服务(具体窗口及事项详见附件2)由申请人或其代理人提前一个工作日电话预约或到相关窗口现场进行办事预约。各单位安排工作人员为办事群众提供政务服务,确保企业和群众在非工作日时间能办事、办成事。
四、实行全天候网上受理服务
相关企业和办事群众可登陆江西政务服务网余江分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