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市农业农村局共有权责事项项,现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全面公开。
农业植物检疫和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审批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动物防疫、动物诊疗和兽医职业资格核准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
畜禽屠宰许可证核发
农药广告审查
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申报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
农药经营许可
水产苗种生产及水域滩涂养殖审批
特种海产品专项捕捞许可
水生野生动物利用许可、审查
渔业船舶登记许可
渔业船舶检验许可
渔业捕捞许可
对不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进行免疫接种等行为的处罚
对不按照规定处置动物及动物产品等行为的处罚
对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兴办饲养场(养殖小区)等行为的处罚
对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等行为的处罚
对转让、伪造或者变造检疫证明、检疫标志或者畜禽标识行为的处罚
对不按规定进行控制、扑灭动物疫病等行为的处罚
对违法开展动物诊疗活动等行为的处罚
对不履行动物疫情报告义务等行为的处罚
对非法引进非乳用、非种用动物和水产苗种等行为的处罚
对引进的乳用、种用动物未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行为的处罚
对拒绝、阻碍动物疫情监测等行为的处罚
对擅自采集重大动物疫病病料等行为的处罚
对执业兽医师、助理执业兽医师非法执业等行为的处罚
对未实行舍饲圈养或者定点放养行为的处罚
对未经指定通道输入相关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等行为的处罚
对未按照规定对染疫畜禽和病害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行为的处罚
对非法从事畜禽屠宰活动等行为的处罚
对运输畜禽产品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处罚
对为未经定点违法从事畜禽屠宰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畜禽屠宰场所或者畜禽产品储存设施,或者为对畜禽、畜禽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场所的处罚
对违反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规定等行为的处罚
对假冒、违法销售授权植物新品种等行为的处罚违反农业机械安全等行为的处罚
对侵犯农村集体和农民利益等行为的处罚
对造成农村集体资产损失等行为的处罚
对不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管理等行为的处罚
对损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等行为的处罚
对损害农业环境等行为的处罚
对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等行为处罚
行政处罚
对在报检过程中故意谎报受检物品种类、品种,隐瞒受检物品数量、受检作物面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行为的处罚
对调运过程中擅自开拆检讫植物等行为的处罚
对伪造、涂改、买卖、转让植物检疫单证等行为的处罚
对擅自调运植物、植物产品等行为的处罚
对不按植物检疫机构的要求处理被污染的包装材料、运载工具、场地、仓库的行为的处罚
对试验、生产、推广带有植物检疫对象的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等行为的处罚
对销售、推广未经审定或者鉴定的畜禽品种行为的处罚
对无证生产经营种畜禽行为的处罚
对使用的种畜禽不符合种用标准行为的处罚
对以其他畜禽品种、配套系冒充所销售的种畜禽品种、配套系等行为的处罚
对未建立养殖档案等行为的处罚
对销售的种畜禽未附具种畜禽合格证明等行为的处罚
对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畜禽行为的处罚
对违反兽药管理相关规定等行为的处罚
对违反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相关规定等行为的处罚
对违反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等行为的处罚
对违反种子生产、经营、管理相关规定等行为的处罚
对危害乳品质量安全等行为处罚
对违反农药管理相关规定等行为的处罚
对违反渔港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对违反海洋渔业安全管理规定的船长或者直接责任人的处罚
对违反海洋渔业安全管理规定的渔业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的处罚
对违反海洋渔业安全管理规定的当事人或者直接责任人的处罚
对应当报废的渔业船舶继续从事海洋渔业作业行为的处罚
对已办理渔业船舶登记手续,但未按规定持有船舶国籍证书、船舶登记证书、船舶检验证书、船舶航行签证簿行为的处罚
对船舶所有者或者经营者的船舶无有效的渔业船舶船员、船号、船舶登记证书(或船舶国籍证书)、检验证书行为;伪造或骗取船舶证书,冒用他船船名、船号或船舶证书行为的处罚
对渔业船舶改建后,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行为的处罚
对船舶所有者或者经营者违反渔业船舶证书管理规定的处罚
对发生水上交通事故船舶的船长,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海事报告书》或《海事报告书》内容不真实影响海损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行为的处罚
对渔业船舶的船长违反船长职责行为的处罚
对违反渔业船员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对造成渔业污染事故或者渔业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行为的处罚
对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行为的处罚
对非法生产、进口、出口水产苗种或者经营未经审定批准的水产苗种行为的处罚
对违反水产苗种生产、经营、检疫等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对违反水产苗种药物使用、生产经营、生产检疫等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对使用破坏方式、违反禁渔区、禁渔期规定,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行为的处罚
对偷捕、抢夺他人养殖的水产品的,或者破坏他人养殖水体、养殖设施行为的处罚
对偷捕、抢夺增养殖海域的特种海产品或者在增养殖海域内从事危害特种海产品增养殖作业行为的处罚
对涂改、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捕捞许可证行为的处罚
对外国人、外国渔船擅自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从事渔业生产和渔业资源调查活动行为的处罚
对外国人未经批准在中国境内对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进行科学考察、标准采集、拍摄电影、录像行为的处罚
对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数量的规定进行捕捞的行为的处罚
对转让、倒卖、伪造驯养繁殖许可证、特许猎捕证、狩猎证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行为的处罚
对未按特种海产品捕捞许可证规定的作业类型、海区、时限和渔具数量捕捞或者在禁渔期内采捕特种海产品小于法定规格行为的处罚
对未经批准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从事捕捞活动的行为的处罚
对未经审定推广、经营新水产品种、人工杂交培育新个体或者伪造、变造、买卖、租借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行为的处罚
对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超越驯养繁殖许可证规定范围,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行为的处罚
对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的行为的处罚
对无正当理由造成增养殖海域荒芜满一年、未依法取得养殖证擅自在全民所有的水域从事养殖生产行为的处罚
对在水产苗种生产中使用药物和饵料未执行国家和行业相关安全规定等行为的处罚
对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破坏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行为的处罚
水产养殖中的兽药使用、兽药残留检测和监督管理以及水产养殖过程中违法用药行为的处罚
违反本条例规定,均未取得渔船检验证、渔船登记证和捕捞许可证的涉渔船舶进入渔港、渔业水域的处罚
未如实记录或者保存生产、用药和销售情况的处罚
对销售推广未经审定蚕种行为的处罚
对以不合格蚕种冒充合格的蚕种;冒充其他企业(种场)名称或者品种的蚕种的行为的处罚
对无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违反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蚕种,或者转让租借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行为的处罚
对销售的蚕种未附具蚕种检疫证明质量合格证行为的处罚
对违反渔业船舶检验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对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有关航行、作业和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制造、改造、维修渔业船舶等行为的处罚
对有证据证明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的查封、扣押
对有证据证明可能是假、劣兽药的查封、扣押
对有证据证明不符合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畜禽产品,违法使用的投入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的查封、扣押和对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隐患的生产场所的查封
对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动物产品及相关物品进行的隔离、查封、扣押和处理
对有证据证明违法生产经营的种子,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及运输工具等的查封扣押和对违法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的查封
对违法、存在事故隐患的农业机械及其证书、牌照、操作证件的扣押、
对有证据证明用于违法生产饲料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用于违法生产饲料添加剂的原料,用于违法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工具、设施,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等的查封、扣押和对违法生产、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场所的查封
对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农药的查封扣押
对非法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或者进口、出口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的查封扣押
对违法调运的植物和植物产品的封存、销毁
对有证据证明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品以及违法使用的生鲜乳、辅料、添加剂的查封扣押和对涉嫌违法从事乳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的查封、对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的扣押
对违法生猪屠宰活动有关的场所、设施的查封和对违法生猪屠宰活动有关的生猪、生猪产品以及屠宰工具和设备的扣押
扣押捕捞许可证、渔具或渔船
对检疫不合格的蚕种进行监督销毁
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监督检查
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肥料监督检查
农药监督检查
农作物种子监督检查
动物诊疗监督检查
种畜禽监督检查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督检查
农机安全监督检查
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监督检查
农机维修监督检查
畜禽屠宰活动监督检查
动物防疫、检疫监督检查
渔业港口、渔港水域、岸线的使用和新建、改建、扩建各种设施及进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监管
渔港内的航道、港池、锚地和停泊区从事捕捞、养殖等生产活动的监管
渔港及渔港水域防污染和回填的监管
渔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对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等场所的检查
对辖区内渔业无线电台(站)的监督检查
对渔业捕捞生产船只进行检查
农机事故责任认定
农机事故责任复核
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
种子种苗产地检疫
禁限用农业投入品目录的确认与公布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
种子生产经营者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备案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
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
对在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拯救、保护、宣传、开发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绿色食品标志初审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审核
渔业捕捞许可证年度审验
渔业无线电台(站)设置审查
对渔业捕捞许可证许可的审查转报
渔业水域污染事故处理
在渔港及渔港水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种设施或进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批准并发布航行通告
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渔业船员考试发证
远洋项目审核
在暂定措施水域和过渡水域从事渔业活动审核
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审查转报
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审查转报
渔业船舶航行签证簿年审
蚕种生产经营许
19、大连市水务局权责清单()
18、大连市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
17、大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权责清单()
16、大连市生态环境局权责清单()
15、大连市财政局权责清单()
14、大连市财政局权责清单()
13、大连市司法局权责清单目录()
12、大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1、大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权责清单()
10、大连市公安局权责清单()
9、大连市城市管理局权责清单目录﹝版﹞
8、大连市科技局权责清单目录()
7、大连市卫生健康委权责清单目录()
6、大连市自然资源局权责清单()
5、大连市民政局权责清单目录﹝版﹞
4、大连市退役*人局权责清单目录()
3、大连市发改委权责清单目录()
2、大连市医保局权责清单目录()
1、大连市教育局权责清单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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