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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7/21 11:18:00

从公民“有偿验身”说开去……


遇到陌生人,现在可以花费5元钱查询他的真假了。这是11月7日起公安部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面向公民个人推出的公民身份信息核查上自助服务。据说,此项服务仅对核查人主动发出的核查请求作出是否一致的应答,不提供其它任何信息,不涉及公民个人隐私。(见11月13日《南方周末》)此项公民“有偿验身”的服务我还没试过,不知是否灵验。但据报道,此前曾有公安部全国公民身份号码查询服务中心的合作单位北京国*通络科技有限公司建立的“身份”()早已全面开通身份证查询服务。该站查询身份证信息收费也是5元钱。这就是说,目前国内有两家单位从事这项业务,一家是吃财*的,一家是吃自己的。不知道这两家用的数据库一样不?就是说查询的结果一样不?想必结果应该一样,查询张三,出来的结果不会变成李四。这就在很大程度上表明二者用的数据库是穿着一条裤子的,至于归谁所有,现在外人并不知道。将来呢,二者是否会因为获利不均打将起来再闹个水落石出,也未可知。不过我敢断定,既然一个公司做这项业务可以赚钱,那么公安部门亲自做又收一样的费用肯定也能赚钱。公司赚钱咱都理解,而*府部门赚钱咱绝不认可。难怪有友说,公安部门搞的这个身份查询本来就是公益性质,完全可以财*投入为民服务提供便利,现如今竟然说什么发改委同意这么收费是应该的,真是不可理喻!由此我想到,既然公安部门赚钱的积极性这么高,打造的这个公民身份查询平台如此强大,那为什么不藉此录入官员们的财产信息呢?也好让人民有个方便的监督啊。官员财产公开喊了有些时日了,但就是无动于衷,难题一大堆,其中就有信息技术难题。这不,公安部门连每个公民都可上验身了,还有什么技术难度让公开官员财产“卡壳”呢?非不能也,是不为也。某些*府职能部门的“有偿”服务非法渔利还不止于此。当天《大河报》报道,河南的电子警察不再收取“拍照费”了。这就好比一个卖菜的,自己的秤坏了,不让买菜的给自己修秤一样,让人多少顺点气。但是,30块钱的牌照费不要了,那么每次违章的200元罚款又有多少合理性呢?要从违章所造成的潜在危险来说,别说罚款200元,就是罚款2000元,也没啥可说。可是这么多年来,为啥就单单定为200元呢?前不久,我有感而发写了一篇《泛滥的摄像头已成为交警的提款机》,引来一片热议,浏览友留言,大都对交警以罚代管的非法牟利嗤之以鼻,如果*府职能部门都热衷于谋取私利,那还不天下大乱? 可是,我手头还有一例地方*府非法牟利的证据。我所在的省会城市下辖6县(市)9区,竟有2县(市)从1996年至2006年10年没有缴纳养老金。结果,凡是工作调动者,不但自交的那部分养老金(占比不大)要补交,而且应该单位代缴的那部分养老金(占比很大)也要补交,这笔大额的养老金干脆就留在当地充公了,这样,当地*府不仅没有支付本该自己支付的养老金,反倒平白无故赚了一大笔养老金。所以,当地*府如此规定,这简直就是强盗行径。但是,迄今为止没有人吱声,都做了一只只伸伸脖子咽下肚去的长颈鸭。从公民有偿“验身”到泛滥摄像头“滥罚”再到某些地方*府明目张胆“劫财”,我们看到,法治的路途还有多么遥远。作为掌握公权的*府职能部门,本该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尽职纳税人的守夜人也好,尽责人民的公仆也罢,反正是万万不能逾越财*预算的“法”自行其是非法渔利。只有选择这样一条通途,方才有和谐之音和谐之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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