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利用传承中国工业精神,弘扬优秀工业文化近日第五批国家工业遗产认定申报正式开始!
有关要求如下
申报要求
年前建成的厂房、车间、矿区等生产和储运设施,以及其他与工业相关的社会活动场所。遗址主体保存状况良好、产权关系明晰,由遗产所有权人作为申报主体。优先推荐大运河沿线的工业遗产项目。
申报材料要求
音视频
5分钟左右的高清视频(mp4格式),真实展现遗产项目的整体概况,包含核心物项的保存现状以及当前保护利用工作情况等内容。需配有普通话解说词,并配以中文字幕。
申报书
具体格式请见附件2。申报书需通过县级工信部门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向市工信局提出申请。
时间要求
请于5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6份,经县级人民政府盖章)及电子版报市工信局技术创新处。
各市(区)工信部门联系方式苏州市工信局-张家港市工信局-常熟市工信局-太仓市工信局-昆山市工信局-吴江区工信局-吴中区工信局-相城区工信局-姑苏区经科局-工业园区经发委-高新区经发委-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批国家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2、国家工业遗产申请书
●走进工业遗产①——浒关蚕种场
●走进工业遗产②——陆慕御窑址
●走进工业遗产③——坛丘缫丝厂
来源: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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