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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明起移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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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优化部分功能区管理范围和机构设置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据有关规定,决定自年7月8日起,原由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的中埠镇属地范围内的74项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移交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

一涉及的区域及事项

此次事项移交涉及中埠镇属地范围内的公司(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74项行政许可事项及关联事项办理工作,由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移交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全权负责实施。具体事项清单详见附件。

二事项移交的时间节点

自年7月8日起,上述区域范围内的移交事项全部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办理。

双方共同配合做好交接的相关工作,确保业务正常办理,为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目前已受理尚未办结的事项,由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办结。

三办事地点及咨询电话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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