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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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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6日,江苏省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滨海县委政法委原副书记潘爱文贪占拆迁补偿资金等问题。潘爱文任盐城滨海港经济区*工委书记期间,伙同*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高飞(另案处理)共同贪占拆迁补偿资金万余元,其中潘爱文分得70万元。此外,潘爱文还违规收受礼金3.8万元;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35万元。年5月,潘爱文受到开除*籍、开除公职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太仓市科教新城南郊社区*委副书记兼集体资产办公室主任时一菲违规占有集体资金问题。年8月至年2月,时一菲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伪造劳务人工费、工程费等单据报账或擅自开具转账支票等方式,分12笔将南星劳务合作社集体资金46万余元转至个人银行卡上,用于购买足球彩票。年3月,时一菲受到开除*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海安县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工作人员魏爱勤骗取社会保险金等问题。魏爱勤在担任县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主任期间,为其妻伪造工作档案、虚报蚕种场冷库工特殊工种身份,并办理提前退休手续,使其提前5年退休,骗取国家社会保险金19万余元。年7月,魏爱勤受到开除*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来源:清风扬帆网)

关于四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省纪委通报6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每周通报:江苏四起,扬州一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件被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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