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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6/12 1:15:00
点击标题下「河池中院」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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